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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律来捍卫婚姻--------------关于婚前房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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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6-12-17 18:22:52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187d7a35b7439cd010532a74420c825b.jpg 7662A6DF6B2603189369A0B098C057BE.jpg
    如何在婚姻中保护自己和对方,不是三言两语能解决的,怎么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婚姻呢?我个人觉得多少还是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识,现在的中国毕竟不是以往的中国,走向法制已是不变的主题。      先说房产吧,它一直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。有不少女方的家长,都希望男方拥有房产,或者结婚的时候能在房产证上写上女儿的名字,也许这样才有所谓的“安全感”,所以众多的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归属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点。那么什么情况下才是夫妻共同房产呢,什么情况是个人财产呢?     婚前取得房产权,房屋落在自己名下,并还清个人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,房屋属于个人财产。     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,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,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,仍属于个人材料。     婚前已支付了首付款,并向银行贷款,房屋落在自己名下,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,认定为共同财产,而夫妻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才能由双方平分,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      房屋落在双方名下,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,一律平分。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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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17-9-19 14:18:51 |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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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發表於 2020-11-23 08:04:01 |只看該作者
    普法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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