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2226|回復: 9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夫妻间相处的10大禁忌

[複製鏈接]

3510

主題

1162

好友

5萬

積分

管理員

溫馨 寬容 秩序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21-6-30 11:08
  • 簽到天數: 3171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38
    貢獻值
    47744
    金錢
    214339
    威望
    50719
    主題
    3510

    管理員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13-4-30 21:55:42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幸福,但夫妻相处却并不容易。近日,美国“爱神”网站刊物指出,要想获得幸福的婚姻,夫妻间必须注意10大禁忌。

    1.jpg
    1.不要胡乱猜疑。不要以为你对爱人的想法和感觉了如指掌,十有八九,你会出错。在婚姻危机中,常常出现这种情景:捕风捉影的怀疑让两个人都变得愤怒、难以沟通,最后关系破裂。   
    建议:取一张纸,按照直觉直接完成句子“我猜爱人会____认为我(对我)”。然后,跟爱人验证猜测的正确性。结果你会发现很多猜想都是错的。遇到疑问时,最好的办法是直接问他。

    2.jpg
    2.不要认为爱人为你做的事理所应当。对爱人表达感激非常重要,要消除三大消极态度:权利感、不切实际的期待和故作健忘。   
    建议:写下爱人为你所做的大事小事。自问是否对这些事情表达过感谢,表达方式如何。坚持表达感谢1周,你会发现其中的变化。

    3.jpg
    3.不要相互埋怨。“全是你的错!”“你让我做的,因为你,事情才弄得一塌糊涂!”如此的埋怨很容易说出口。而“我该负什么责任”之类的话则很少出口。埋怨实际表达的是指责和威胁,对方也自然会以牙还牙,导致矛盾升级。   
    建议:写下你对爱人埋怨的话,然后扪心自问,自查责任,最后双方商量寻求解决办法。

    4.jpg
    4.不要胡乱解释。“我现在算是理解你为啥这么挑剔了,你就像你爸爸。”这类貌似理解爱人行为动机的分析只会导致愤怒。 建议:先了解自己生气的原因,学会以开放和爱护的方式去倾听爱人的观点,以目光等非言语方式让爱人明白你在认真倾听,最后提出建设性建议。

    5.jpg
    5.不要害怕说“不”。牺牲自我感受而一味满足对方的做法,看似有益,实则是不真诚的表现。而缺乏真诚的婚姻很难有亲密可言。   
    建议:实话实说更能赢得爱人的信任,加深夫妻感情。不妨按难易程度列出所有害怕告诉爱人的事。之后,从最简单的一件开始,试着告诉爱人真相。

    6.jpg
    6.不要把沉默当武器。夫妻关系中,沉默是致命武器。   
    建议:给爱人写封信,表达生气的原因和自己的困扰,用积极的态度争取夫妻的沟通理解。

    7.jpg
    7.不要故意挑衅。选择在情感或身体上放纵自己的行为,更像是一种挑衅。比如抑郁、胡乱花钱、自杀等。   
    建议:找个双方能心平气和交谈30分钟的地方,然后弄清楚自己的什么行为在给爱人添堵,逐条自我反省。

    8.jpg
    8.不要藐视爱人。夫妻之间应避免一些降低对方自我价值的话。比如,“你怎么这么懒!”等。   
    建议:列出所有“你如何如何”的句子,然后把“你”换成“我”,尝试用“我”开头的句子与爱人沟通。

    9.jpg
    9.不要威胁爱人。语言或肢体威胁及虐待必然导致婚姻冲突。   
    建议:当你对爱人很生气时,务必学会制怒。比如,自己单独待在房间里,用双拳或其他东西击打枕头,直到消气为止。边打边大声喊出来效果更好,但务必保证没被别人听到。气消后,给爱人写封信吧,谈谈你生气的原因,注意不要埋怨,写出你受到的伤害就好。

    10.jpg
    10.不要找外人支持。夫妻冲突犹如两国开战,双方都想争取同盟以支持和巩固自己的地位。但第三方的出现并不利于夫妻沟通,从根本上解决两人间的矛盾。   
    建议:双方可以先冷静几天,各自考虑婚姻关系中的得失,并写出自己需要改善的;几天后,再与爱人面对面沟通。



    免責聲明
    :
    1.本人所有發帖僅用來活躍論壇,請勿用于商業用途.某些貼子(含主帖及回複.包括文字圖片及音像)資料來源于網絡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若無意侵犯了您的權益,請與我聯系,我會盡快修改或刪除.
    2.個人隱私相互尊重.本人不向任何人提供[包括但不僅限于]真實姓名,詳細住址,手機電話及個人近照.不接收視頻,謝絕任何名義的網友實地見面活動.網友互動請用論壇提供的方式,不要給我發QQ號碼及您的私人網址.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1433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1 小時前
  • 簽到天數: 616 天

    [LV.9]以壇為家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618
    威望
    1433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15-12-6 14:40:02 |只看該作者
    收下了 说的还行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6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1058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5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285 天

    [LV.8]以壇為家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310
    威望
    1058
    主題
    6
    板凳
    發表於 2017-9-19 13:12:49 |只看該作者
    真是可惜
   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,有您們回應支持,才有動力去發貼!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6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1058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5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285 天

    [LV.8]以壇為家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310
    威望
    1058
    主題
    6
    地板
    發表於 2017-9-20 23:54:24 |只看該作者
   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,來檢舉有害網站/垃圾/宣傳帖,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。
    正常的啦
   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,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!!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6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1058

    積分

    高中生

    Rank: 4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5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285 天

    [LV.8]以壇為家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310
    威望
    1058
    主題
    6
    5#
    發表於 2017-9-21 23:05:04 |只看該作者
    唉看不懂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2

    主題

    10

    好友

    3萬

    積分

    教授

    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9:12
  • 簽到天數: 3539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4344
    威望
    38997
    主題
    2
    6#
    發表於 2020-7-30 13:59:18 |只看該作者
    在于相互理解
   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,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!!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14 18:47 , Processed in 0.022118 second(s), 27 queries , Gzip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