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318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共推中国3X3篮球发展 吉林俱乐部助力黄金联赛

[複製鏈接]

6385

主題

19

好友

2萬

積分

版主

美腿丝袜控…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懶
    7 天前
  • 簽到天數: 2195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9667
    金錢
    57660
    威望
    25649
    主題
    6385

   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文章達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愛因斯坦 永久貴賓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版主 伴壇終老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17-8-1 15:52:37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  北京时间7月30日,黄金联赛在长春站重燃战火。值得一提的是,本站赛事不仅吸引到了长春高校的高水平球员参赛,更是吸引了来自吉林东北虎俱乐部的职业球员的参赛。这是新浪黄金联赛自创立以来,第一次由俱乐部官方派球队参赛。这也预示着,随着3X3黄金联赛的不断发展和壮大,将吸引到更多CBA职业俱乐部的关注和支持。
      事实上,在3X3黄金联赛发展开始之初,也有个别职业球员以个人身份组队参赛。他们有的是以超级强援的身份加入别的战队的形式参赛,有的是和过去的队友结伴参赛。但无论哪种方式其实都并非俱乐部的官方性质。甚至在初期,为了避免一些问题球员们甚至还会尽可能隐去自己的职业身份,和学生球员,草根球员们同场竞技。
      随着黄金联赛三年来的发展,赛区不断增加,水平门槛不断攀升,职业球员参赛出现的赛区越来越多。仅今年开始,江苏南京赛区、四川成都赛区都有了CBA球员(包含二队或青年队),在湖南长沙赛区还有NBL球队的球员参赛。如此高规格的参赛球员水平,足以证明黄金联赛的成色正在不断的加强。
      本次长春站的比赛,是2017年度赛事下半程的第一站。让人欣喜的是,得到了来自长春当地CBA俱乐部吉林东北虎的大力支持。俱乐部派出了四个球队参加比赛。其中最有名的要数吉林队的助理教练、前宏远后卫邵天罡了。邵天罡曾是刘晓宇在长春十一的同学兼队友,之后随刘晓宇的步伐加盟了宏远。上赛季邵天罡正式成为吉林队助理教练。本次比赛参赛的还有吉林队2米23的大个子球员“大姚”姚皓焱,付博文、姜伟泽等。
      吉林东北虎俱乐部总经理孙军因为赴北京开会,遗憾未能亲自到场观战颁奖,但常务副总姜竹受邀观看了半决赛和决赛,并亲自为扣篮大赛的冠军以及长春分站冠军颁奖。在谈及观看黄金联赛的感想时,姜竹表示,黄金联赛比赛质量非常高,水平和现场甚至是超过他们想象的。如今,三对三进入了奥运会,在未来日子里有更好的发展道路。看到新浪将三对三篮球搞得如此红火,作为职业俱乐部也有很多想法,希望在未来有更多合作的机会。”
      新浪高级副总裁,新浪体育总经理魏江雷则表示,这是一次让人兴奋的合作的开始,“这是我们的黄金联赛开始以来第一次得到来自CBA职业俱乐部的官方支持,这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一步。三对三入奥,对于三对三篮球来说值得欣慰的发展机会,我们也希望通过不断加强与CBA的联系来不断完善升级我们的比赛质量以及赛事的规格。也希望更多的俱乐部和我们携手并肩,支持三对三篮球更好的发展开来。”

  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資源

   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,沒有帳號?按這成為會員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5-1-9 04:53 , Processed in 0.013342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