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這成為會員 登錄
比思論壇 返回首頁

888yly888的個人空間 http://108.170.10.238/?6894 [收藏] [複製] [分享] [RSS]

日誌

【推理题】看图推理,谁杀了谁

已有 2072 次閱讀2011-6-18 05:42 |個人分類:推理探案| 谁杀了谁

 
在105室的K(28岁)和未婚妻N(25)两人被发现遭人杀死了。
     105室前有一个小庭院。正好有朋友来找K,按了大半天的门铃都没有人应门,朋友就绕过庭院探里面。这才发现大事不妙。他一眼就看见浑身是血,倒在门上的K。
     当警方打破庭园的玻璃门到室内时,K和N都死了。
     警方验尸结果发现二人的死亡时间差不多,K的颈部和N的左胸都被刺了一刀。两名死者并没有服用安眠药,也没有喝酒,而且凶器-依然插在他们的身上。门、窗、玻璃门都是从里面锁上,室内没有争斗迹象。
     这究竟是自杀,还是某一方杀死了对方之后再自杀的事件呢?如果是后者,那么到底是谁杀了谁?
 
 

發表評論 評論 (1 個評論)

回復 888yly888 2011-6-18 05:50
请在认真考虑后再看以下内容哦~否则就没有乐趣了~还有记得写上你的答案哦~呵呵~
















案发时情景模拟如下:
1 凶手、男人和女人共坐聊天。凶手进门是穿拖鞋的,但是男人和女人并不穿。女人坐在床边,男人坐在她对面,凶手坐在女人左侧。凶手显然和死者非常熟悉,关系极好。女人泡咖啡款待凶手,为了坐着舒服,拿了枕头垫在背后。而男人并未喝咖啡,在看杂志。
2 凶手去厨房拿了把刀,但是这动作并未引起死者警惕。这也是很正常的,凶手完全可以借口切水果什么的把刀拿在手上。
3 女人应该也去了厨房(水开?有可能),这时候枕头没人靠着,自然倒了下来倒在坐垫上。然后和凶手一起回到桌边。女主人应该是站在桌角处,用右手拿起杯子喝了口茶,但是还没有坐下的时候,凶手就哄骗女人回头对着厨房走去(最可能的情况:凶手对女人说:“柜门我忘关了”仔细的女人就会转身准备关柜门)。
4 就在女人转身的时候,凶手一刀刺入女人的背后,一刀致命。他刺得非常准,刀应该是刺入心脏,但是并未刺穿,刺这个部位受害者将内出血而死,但是不会有很多血流出来,少量鲜血会被女人的衣服吸收掉。只要保持距离,凶手身上就不会沾到血。这个时候男人没有去救女人,也没有其他动作,因为他早已和凶手计划好要杀死女人。
5 凶手把女人抱到床上,他不愿费力将女人按正常睡姿放在床头,而是放在现场所见的位置,先是将女人侧面放好,背朝外面。然后小心地拔出刀子,把女人仰天放好。拔出刀后血迅速流出,沾了一滴在女人的脸上,随后鲜血扩散,沾到了女人的双手上。从女人手上血迹可以看出左手是手外侧(小指处)沾血,而右手侧是内侧拇指和食指处沾血(所以这两个地方血迹最重)。这证实了我的设想没有错误。然后凶手将刀刺入女人胸口。
6也许因为凶手没有预料到拔刀后血会大量流出,也许是他杀人后本来就紧张,反正他不小心割破了自己的右手,但是开始他没有注意到。伤口不大,也不深。所以开始几秒是没有血流出的。凶手没有觉察到自己在流血,他先在床边站了会(可能招呼男人一起离开),这时候第一滴血流了下来,滴在了床边。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准备换鞋,这时候第二滴血流了下来,滴在拖鞋旁边(血滴在拖鞋右边,所以我判断他伤在右手)。这时候凶手才发现自己在流血。他顾不上穿拖鞋(血迹和鞋柜间隙很小,只能放一双拖鞋,如果穿了去,再回来很可能血就被踩到拖鞋下面了),回头去处理伤口。
7 凶手去厨房处理伤口,这时第三滴血流了下来,滴在厨房门口。凶手处理完伤口后,从刀架上拿了第二把刀,藏在身边。
8 凶手和男人换上出门鞋准备出门,但是男人没有想到,他永远也出不了门了。就在男人准备出门时,凶手和男人拥抱,男人没有拒绝--但这是个死神的拥抱!凶手左手暗扣尖刀,故作亲热地将双手勾在男人的脖子上,然后,左手横向猛刺,部位非常准—尖刀刺入男人颈根处,切断了大动脉,然后双手迅速向下离开男人的背后。与此同时凶手发力将男人紧紧地顶在门上,这是为防止男人血到处喷溅沾在自己身上。

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評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GMT+8, 2024-11-18 07:05 , Processed in 0.023240 second(s), 20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回頂部